9月28日四川省渠县社会保险事业治理局回复前述留言称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置惩罚我市原机关事业单元养老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达市府发[2016]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划定:(老机保)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的小我私家帐户累计储存额(含本金和利息)应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上述教师称据其所知渠县教师所交的社保从2014年10月开始才入小我私家帐户在此之前交的社保则“基础未入小我私家帐户”。
克日有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教师在向导留言板上反映2014年10月以前交的社保未入小我私家帐户凭据政接应退返至小我私家但至今没有落实。对此四川省渠县社会保险事业治理局回应所需资金财政正在筹措之中到位后将第一时间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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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机保)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各单元职工小我私家帐户明细我局已于2018年12月全部清理完毕并锁定。”渠县社会保险事业治理局提及对于退还机关事业单元职工老机保小我私家帐户储存额相关事宜该局已多次向人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但所需资金财政正在筹措之中若资金到位后将第一时间将其放发到位。
“学校会计在会上说过2014年10月前小我私家交的社保以后会退我们。据会计宣布的数目应退还给教师的社保少的几千元多的有一万多这对我们这些收入本就低微的农村教师来也算是一大笔钱了。
”该教师称万源、达川、宣汉、大竹等四周区县“早就将教师已多交的社保已退还”“为什么渠县就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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