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00年左右(有人认为是从1580年左右)到1750年的一个半世纪,在西方音乐史上被称为巴洛克时期。“巴洛克”一词源于葡萄牙语“巴罗克”,意为“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在18世纪,被用来讽刺一些奇怪的建筑。
19世纪开始描述17-18世纪宏伟的艺术和建筑风格,不带贬义。20世纪初,音乐家开始用“巴洛克”来形容音乐史上的那个时期。“巴洛克”可以指音乐史上的一个时期,也可以指一种气势。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气势是在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说,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有两个一般规律。
这是蒙特威尔第提出的乐理。在他看来,巴洛克时期有两种“普遍规律”,可以理解为两种“音乐风格”。
一种气势风格是文艺复兴时期接受复调技法的音乐气势风格,即“古气势风格”,蒙特威尔第称之为“Prima Prattica”;另一种气势风格是接受了不协和音的复调技法的音乐气势风格,即“现代气势风格”,被称为“第二乐章”。蒙特威尔第本人认为很多使用不协和音的复调作品是第二大法则。这两种音乐风格在巴洛克时期同时成长,并逐渐形成不同的音乐创作趋势。二是低音连续,也叫数字低音。
低音连续是记谱法的改变,也改变了音乐的表现方式。从文艺复兴时期到巴洛克时期,四线纽汉乐谱逐渐演变为“五线谱”。
巴洛克时期会有一些低于五线谱的数字,主要是为伴奏者的和声提供参考,这个数字是独立的声音。比如复调的多个声部在唱歌的同时,一个演奏者会根据数字标注的和声即兴伴奏多个声部。弹这部分的大多是键盘乐器,或者会弹和弦的乐器。
而且巴洛克时期的低音连续体越来越强调顶部和底部,促进了巴洛克时期旋律和伴奏的发展。第三,《情感论》。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要么用于宗教,要么用于娱乐和浏览。
而巴洛克时期的音乐更注重如何用音乐唤醒人们的情感。第四,调性和声和对位。虽然大家熟悉的宏观微调体系是在文艺复兴时期逐渐建立起来的,但在巴洛克时期却越来越成熟。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音乐和对位技法在巴洛克时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第五,声乐和器乐。巴洛克时期以前,声乐是西方音乐的主体,因为宗教限制了器乐的发展。但在巴洛克时期,随着宗教权威的不断衰落,器乐在巴洛克时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甚至在巴洛克后期,器乐已经超越了声乐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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